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灌南县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
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连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惠民便企、提速增效”为目的,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手段,梳理公布政府部门“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优化灌南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制订“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标准化行政权力清单,县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梳理、规范和公开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项目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审批的条件和要求等,对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审批事项,要做好汇总,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不见面”或“少见面”,让群众和企业办成事。2017年6月中旬前,向社会公布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政务办;责任单位:县编委办、法制办、各相关单位)
(二)推进集中高效审批。全面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要求,筹建县行政审批局,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权证办理等需要集中的相关许可事项以及与行政许可密切相关的事项,按程序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三集中四到位”的要求,对暂未划转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科室、审批事项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结合“线上线下、虚实一体”审批平台建设要求,打造实体办事大厅,推行“一窗制”审批服务,出台“互联网+审批+服务”相关规范和标准,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县审改办、政务办;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相关单位)
(三)推行网上全程办理。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建立“不见面”审批体系,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做到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审批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全程办理,实现“一张网络管服务”。拓宽“12345”在线平台应用,确保群众和企业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政府部门办理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2017年10月底前,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牵头单位:县政务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信局、信息中心、各相关单位)
(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规范涉审中介服务,将常州等地在优化审批服务方面的创新做法与地方实际相结合,推进“互联网+商事登记”,削减市场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实现营业执照快递送达和数字证书发放,确保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交易”,实行网上预约、网上受理,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程序,交易与登记业务实现“联窗联柜、同窗办公”,确保群众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动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联合评估、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确保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力争6月底前、确保8月底前全面实现“3550”改革目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国土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政务办、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人防办、招管办、地震局、气象局、国税局、灌南地税局、人行灌南支行、消防大队、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推行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制”。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代办服务实施办法,建立代办体系。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服务中心,统筹负责项目代办服务工作,相关乡镇、部门、园区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2名专兼职代办人员,由相关乡镇、部门、园区专兼职代办员为项目提供全部、全程、全面的“三全”代办服务,推广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模拟审批”和“代办审批”的做法,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牵头单位:县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各相关单位)
(六)实行审批结果“不见面”送达。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加快政务服务平台与物流快递信息平台融合,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纸质审批文件或证照的物流信息,努力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零跑动”,进一步减少设租寻租空间。(责任单位:县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明确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做好舆论引导。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不见面”审批改革列入县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建立“不见面”审批改革督查机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会同县监察局、编委办、政务办等部门,对各部门、单位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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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